食品安全国家标准
豆制品(GB2712-2014)
1 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豆制品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大豆蛋白粉。
2 术语和定义
2.1 豆制品
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,经加工制成的食品,包括发酵豆制品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。
3 技术要求
3.1 原料要求
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。
3.2感官要求
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。
表1 感官要求
项 目 | 指 标 | 检验方法 |
色泽 |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| 液体样品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 烧杯中,固体样品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,在自然光 下观察色泽和状态。闻其气味,用温开水漱口,品其滋味 |
滋味、气味 |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,无异味 | |
状态
|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,无霉变,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|
3.3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 理化指标
项 目 | 指 标 | 检 验 方 法 |
脲酶试验a | 阴性 | GB/T5009.183 |
a仅适用于豆浆 |
3.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
3.4.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。
3.4.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。
3.5 微生物限量
3.5.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。
3.5.2 即食豆制品中的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 微生物限量
项 目 | 采样方案a 及限量 |
检验方法 | |||
n | c | m | M | ||
大肠菌群/(CFU/g或CFU/mL) | 5 | 2 | 102 | 103 | GB4789.3 平板计数法 |
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.1执行。 |
3.6 食品添加剂
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。